昨日,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廣東天然氣門站價格此次不調整,仍按目前試點方案中制定的2.74元/立方米的價格執行。
2011 年12月26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決定在廣東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試點主要內容是將省門站價格的制定方法由成本加成法改為按照模擬市 場的&ldquo市場凈回值&rdquo定價方法,就是以市場競爭形成的進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lpg)作為可替代能源品種,折算相應的天然氣價格,建立起反映市場供求和資 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據此,國家將西二線天然氣到廣東的門站價格定為2.74元/立方米,考慮到全省用戶對新機制需要一個逐步適應和消化的過 程,省內門站價格此次不再作調整。
作者:廖喜張 岳佳綜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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