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
昨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召開,《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北京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草案三次審議稿)》等均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
昨日,北京市副市長殷勇對《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議案做了說明。
修訂草案規定,北京建立健全全域管控、分層分級、多規合一的規劃編制體系,有計劃地組織編制城鄉規劃。
2019年1月18日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
焦點1
將編制首都功能核心區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提出,各類城鄉規劃應當在上層次城鄉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和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分區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鄉、鎮域規劃,在鄉、鎮域規劃的基礎上編制村莊規劃。
修訂草案具體提到,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新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經審批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區總面積約92.5平方公里。同時發布的規劃圖顯示,首都功能核心區主要是東西城。
今年6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草案已經編制完成,并公開征求意見。
焦點2
違建改經營場所 相關部門不得辦證
副市長殷勇介紹,修訂草案完善了違法建設查處手段,提高了違法成本。
修訂草案提到,市政公用服務單位辦理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等服務手續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對沒有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的、不得提供相應服務;未取得規劃許可的建設項目進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及其他單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對沒有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已辦理相關服務手續或者提供服務的,市政公用服務單位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殷勇表示,修訂草案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對違法建設的聯合打擊。修訂草案規定,以違法建設為經營場所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證照。
同時,修訂草案針對有關機構違規查封違法建設的情況規定了相應的限制性措施。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處置房屋和土地,不得妨礙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在依法處置房屋、土地前,應向規劃國土部門了解有關規劃情況,涉及違法建設的,在規劃國土部門書面告知違法建設處理后,方可處置。
焦點3
違建當事人將被實施信用懲戒
對于違法建設,修訂草案提出要對當事人實施信用懲戒。
副市長殷勇介紹,執法機關將違法建設當事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享到北京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有關部門根據北京市關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可以對其采取懲戒措施。
對于違法建設當事人逾期未繳納強制拆除、回填等相關費用,以及受到罰款處理后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繳納罰款的,執法機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對不配合執法的行為可認定為妨礙公務行為進行處罰。當事人拒絕、妨礙、阻撓執法部門進入現場,闖入、強行進入或者破壞已查封的現場的,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和相應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焦點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消
殷勇提到,此次修訂的內容包括鞏固營商環境改善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其中一項是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殷勇解釋,建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即意味著獲得用地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不再具有獨立存在的意義。
同時,殷勇表示,修訂草案要求統籌協調建設需求和多部門管理要求,通過建立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工作機制,制定建設項目的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不再單獨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相關要求納入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對符合規劃綜合實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此外,修訂草案減少申請材料以及申請材料的不確定性要求。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批準或者核準文件以及有關部門同意申請單位作為項目建設主體的批準文件,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實現上述信息的內部推送和交換。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再要求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同時對申請材料不再保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條款。
■ 建議
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
建議在條例中確立責任規劃師制度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公室主任郝志蘭作了關于審議《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有關情況的報告。
郝志蘭介紹,他們在調研中了解到,有的街道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設立居民議事廳和街區整理體驗館。東城區出臺具體管理辦法,全面實施責任規劃師制度,成為有機整合專家與公眾訴求意見的平臺,在街區整治更新中發揮了十分顯著的作用。
郝志蘭建議進一步總結提煉這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條例中確立責任規劃師制度,建立健全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等。
記者昨日從東城區了解到,去年8月初,東城區試點啟動責任規劃師制度,12家知名設計院和大學向全區17個街道分別派遣由2至3名責任規劃師組成的團隊,以技術顧問的形式介入,全程參與街巷設計和實施。
今年8月23日,東城區正式向中規院、北規院與北工大聯合體、清華同衡等12家設計團隊發放街區責任規劃師聘書,東城區在17個街道全面規范化實施街區責任規劃師制度。
記者了解到,責任規劃師有6大職責:推動規劃落地、提供技術咨詢、把關規劃設計、全程跟蹤指導、監督指導施工、推進社區營造。東城區規劃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責任規劃師將推動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規劃在責任片區內的落地實施,及時反饋規劃落地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相關建議,參與城市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
此外,海淀今年年初也將在中關村等5個街道率先試點街區責任規劃師制度,為城市管理與治理探索新的路徑。試點范圍選擇在中關村科學城創新發展核心地區,涉及學院路街道、海淀街道、北下關街道、中關村街道以及紫竹院街道。
來源:網易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