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維持三一重裝三項專利權有效。至此,一項專利侵權案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2011年,三一重裝以專利侵權為由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山西省某煤炭企業使用的沈陽某集團制造、銷售的ebz200h硬巖掘進機涉 嫌侵犯&ldquo硬巖掘進機&rdquo、&ldquo掘進機用截割頭結構&rdquo、&ldquo掘進機水平側支撐穩定裝置&rdquo等三項專利權。 2011年至今,該集團連續十余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上述3件專利權無效,對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提出質疑。專利復審委組織了多次開庭審 理,2012年9月,專利復審委最終做出了維持我司3件專利權全部有效的決定。該集團收到判決后,不服專利復審委維持我司專利全部有效的決定,隨即向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決定。然而今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維持三一重裝三項專利權有效。
專利的有效性是侵權判定的基礎,同時,也只有經得住無效程序的專利才是核心專利,利用專利權主動打擊侵權行為,是三一利用自主創新占領市場的有 力武器。至今,三一重裝累計申請專利1133件,獲得授權764件。技術創新成就了&ldquo三一速度&rdquo,并支撐著三一在市場上不斷攻城拔寨。
來源:慧聰工程機械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