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因靠站停車問題與公交司機拉扯致車撞電線桿,獲刑兩年
因靠站停車問題,湖南男子與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吵,在公交車行駛過程中謾罵并拉扯司機衣服,致使公交車與道路右側電線桿相撞,造成數名乘客受傷。最終,該男子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兩年。
10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上述(2018)湘0121刑初749號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湖南長沙縣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13日下午1點半左右,被告人劉某林在其居住的長沙縣楚天世紀城小區門口公交站上車,乘坐長沙縣暢通巴士有限公司102路公交車,駕駛員為龔某。當日下午2點多,當該公交車行駛至長沙縣路口時,劉某林和司機龔某因靠站停車發生爭吵。
隨后,在公交車等紅綠燈過程中,被告人劉某林多次言語謾罵和拉扯司機龔某衣服。公交車起步后,被告人劉某林站立在司機龔某右側,再次對司機龔某進行謾罵,并猛拉龔某右肩膀衣服數下,致使龔某身體右傾,連同車輛方向盤往右轉動,最終導致公交車撞向道路右側電線桿,造成公交車乘客楊某等人員受傷。
法院查明,該事故造成公交車、一輛停放在路邊的汽車、電線桿等共計價值人民幣7萬余元財物受損。
長沙縣法院認為,劉某林無視公交車乘客及道路上不特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拉扯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衣服,導致公交車方向失衡造成人員受傷以及財產損失的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說明其對公交車內外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危害結果在主觀上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間接故意。
2018年9月7日,劉某林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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