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扯司機衣服,公交車撞上電線桿
發表時間:2018-11-02 15:03:36
作 者:記者 虢燦
來源: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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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想在等紅燈時下車遭拒,同車男乘客“出頭”數落公交司機,還在公交車起步后拉扯司機,導致公交車一頭撞上路邊電線桿。
三湘都市報11月2日訊 乘客想在等紅燈時下車遭拒,同車男乘客“出頭”數落公交司機,還在公交車起步后拉扯司機,導致公交車一頭撞上路邊電線桿。家住長沙縣楚天世紀城的男子劉某沒想到,他拉扯那一下讓他付出巨大的代價。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法院以劉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男子強扯司機衣服致公交車事故
今年4月13日下午1點多,劉某從他住的長沙縣楚天世紀城小區門口公交站上了一輛102路公交車,該車經過長沙縣泉塘菜市場時,跟他同一站上車的女乘客發現坐過站了,要求司機在等紅燈的時候在路口下車。
司機以路口下車違反規定并且很不安全為由拒絕了,沒想到女乘客就此與司機吵了起來。劉某為了幫女乘客出頭,也情緒激動,站在駕駛位旁邊跟司機爭吵。劉某越說越激動,開始謾罵、拉扯司機,在公交車起步后,劉某猛拉司機右肩膀衣服好幾下,司機身體右傾,帶動方向盤往右轉動,公交車一頭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桿,車上乘客猝不及防摔倒,所幸都無大礙。
事發后,有人馬上報警,劉某一下子也蒙了,留在原地等待警方處理。事后,經法院認定,公交車、路邊的汽車、電線桿等損失共計七萬多元。劉某因涉嫌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此后,該案被移送智長沙縣檢察院,就在檢察官進行訊問時,劉某還不停反問“我拉一下司機怎么就犯法啦?”
危害公共安全獲刑兩年
近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劉某自愿認罪認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無視公交車乘客及道路上不特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拉扯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衣服,導致公交車方向失衡造成人員受傷以及財產損失的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說明劉某對公交車內外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危害結果在主觀上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間接故意。因此,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劉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劉某明知他人報警仍留在原地等待警方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劉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對其減輕處罰。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來源:湖南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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