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王雯雯)2003年3月14日2時許,陳某伙同李某等人前往北京市昌平區某公司,對9名值班人員使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電纜線價值6萬余元,并造成兩名值班人員輕微傷。陳某在外逃亡了15年后,今年2月16日,自愿投案。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合伙偷電纜 價值6萬余元
檢方指控,2003年3月14日2時許,陳某伙同李某等人前往北京市昌平區某公司,對9名值班人員使用捆綁、毆打等暴力手段,當場劫取電纜線共計4000余米。經鑒定,該電纜線價值人民幣61320元,并造成兩名員工輕微傷。
2018年2月16日,陳某的親戚報警稱陳某自愿投案?后民警前往河南省固始縣將陳某抓獲。
檢方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搶劫公私財物,數額巨大,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親人勸說 投案自首
庭審中,陳某回憶道,“2003年的一天晚上,我喝了點酒,李某等人開著小型貨車拉著我,我問他們去做什么,他們說去工地拉東西。”
陳某表示,事件發生過程中,他只負責往車上裝貨,至于捆綁和打人,并不知道是誰干的,不太認識,也叫不上名字。
“我知道有捆人和打人的事情是李某告訴我的,我跟他是老鄉,最熟悉。事情結束之后,我一共分到了1000多塊錢。我知道能分錢是因為我做了偷盜的違法的事情,得知李某被抓之后,我就跑到南方一直躲著。”陳某說。
2018年陳某回老家和家里人聊天時,家人勸說其投案,“是我的一個親戚向派出所報的案,警察問我的時候,我也承認了。”
陳某表示,知道自己是網上在逃人員,在這15年里只能找一些零散的活干,也不敢換二代身份證。提到自己的孩子,陳某一度哽咽,“孩子現在也大了,哎……”未再多說。
該案未當庭宣判,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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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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