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3月20日,我國自主設計建造的第一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在浙江海鹽開工建設;1987年8月7日,中法合作建設的大亞灣核電站在廣東深圳開工建設,開啟了我國核能和平利用的新紀元。”在10月30日于浙江海鹽舉辦的2018年涉核公眾溝通交流大會上,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廷克介紹稱,2018年9月、10月,全球首堆ap1000三門核電1號機組、海陽核電1號機組先后具備商運條件,至此中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達到41臺,裝機容量4052萬千瓦,超越日本,位列世界第三;2018年1-9月,商運核電機組累計發電量2065.62億干瓦時,約占全國累計發電量4.10%左右。在建核電機組16臺,裝機容量1815萬千瓦,已經多年保持世界第一。
澎湃新聞從此次大會上獲悉,國內核電機組始終保持了良好的運行記錄,從未發生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二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與世界核電運營者協會(wano)規定的性能指標對照,在全球400多臺運行機組中,中國運行機組80%的指標優于中值水平,70%達到先進值,與美國核電機組水平相當,且整體安全水平逐年提升。
“未來15-20年是我國核能行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張廷克稱。但核能行業發展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其中涉核公眾宣傳與溝通薄弱是重要挑戰之一。“2011年發生的日本福島核事故,使公眾對核電的認知和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也使公眾溝通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近年來發生的諸如江西彭澤核電項目引發對內陸核電質疑的輿論事件、廣東江門核燃料元件廠項目引發的群體性反對事件等,都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張廷克介紹說,福島事件后,中國核能行業公眾溝通已經摸索出了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方式方法,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平臺陣地,建立起“中央督導、政府主導、企業作為、社會參與”的公眾溝通工作機制。
在中央政府督導方面,國內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涉核公眾溝通的法律法規體系。比如,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專門設立《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一章,對政府有關部門、核設施運營單位依法公開核安全相關信息和公眾參與做出了規定,公眾在核能重大項目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得到了法律保障。今年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和配套文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涉核公眾參與活動。
在地方政府主導方面,涉核重大新項目建設列入地方人大審議制度,涉核重大項目公眾溝通納入地方社會管理體系;企業方面,各涉核集團和所屬項目單位建立了上下聯動、職責清晰的公眾溝通體系,制定了公眾溝通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把公眾溝通工作納入集團公司的運作管理之中;中國核能行業協會、中國核學會、中國科協、環保協會等社會組織和高校、研究智庫作為第三方,具有專業性和權威性。其中,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突出同行評估特色,先后對秦山核電基地、寧德核電、桃花江核電和海陽核電的公眾溝通工作進行了同行評估。
但核電科普宣傳與公眾溝通屬于系統工程,中國核能行業仍面臨尚未建立涉核公眾溝通的長效機制、跨行政區公眾溝通難以開展等問題。為此,核能協會正在考慮設立涉核行業公眾溝通的合作組織,統籌考慮涉核公眾溝通工作,制定公眾溝通工作規劃,優化資源配置。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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