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按照《關于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決定啟動第二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申報城市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或國務院批復的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市;二是經濟總量百強城市;三是網商發展指數百強城市。
據了解,此次將遴選不超過30個城市開展第二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原則上東部地區每省限報3個城市,中部和東北地區每省限報2個城市,西部地區每省(自治區)限報1個城市。
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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