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在北京組織了一場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緊接著,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對光伏行業“531新政”的有關事項做了進一步補充。業內人士認為,光伏產業后“531”時代的新局面或將由此開啟!
光伏產業后“531”時代的新局面或將開啟
2018年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在北京組織了一場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進一步研究完善光伏發電相關價格政策。國電投、華能、華電、三峽新能源、晶科、協鑫、隆基、天合、山東大海新能源等十多家業內代表企業參加了此次會議。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是2018年531新政后第一次對光伏電價進行座談,其意義非凡。
“531新政”給快速發展的中國光伏產業踩下了急剎車,導致了數千億的經濟損失。對于政策的過快、過猛以及造成的影響,無論是光伏企業、企業家還是學者都頗多微詞。
業內人士反映,目前光伏制造業普遍開工率維持在60%左右,生存較為困難。因此,企業呼吁可以降低補貼,但沒有規模指標將對光伏行業造成沉重打擊。可以確認的是,國家仍會發放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進一步支持光伏產業的持續發展。
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2430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206萬千瓦,同比減少30%;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1224萬千瓦,同比增長72%。到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5451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126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4190萬千瓦。
業內一致認為,本次座談會是政府監管者在開門聽意見,“531光伏”新政會出現一些回調。
果不其然,2018年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對5月31日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中的有關事項做了進一步說明。
最新的《通知》明確指出,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另外,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范圍(含不限規模的省級區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網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上網電價。
不得不說,這對光伏行業來說是兩大重大利好消息。本次政策相當于對“531政策”的補充和確認,給之前的一些歷史性的問題給予了相對明晰的解答。“531政策”里面有一些不明晰的點,包括根據戶用并網時間、補貼情況、之前已申請的后面做一些延遲的問題,都做了較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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