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產業是涉及政治、經濟、外交、資源等多個領域的綜合性產業部門,非某***門能夠擔綱管理大任。而政出多門,缺乏集中的、統一的、協調的、高級別的能源管理機構,往往導致管理的混亂。
中國證券報記者曾在采訪中聽說過這樣的事情――去年有關部門為支持光伏產業先后出臺了兩個鼓勵政策,但國家花幾百億補貼的光伏產業,最終卻遭到電網的“卡脖子”。究其原因,當初財政部、住建部在出臺《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支持推廣光電建筑時,與之相關的發改委等部門事前卻毫不知情;吸取教訓后,在出臺《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時,財政部、科技部聯合了國家能源局,但電網對此事并不了解。
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多個部門負責人的加入和總理的親自掛帥,能源管理體制中一直存在的統一協調問題有望得到改變。
對于這一帶有“聯席”意味的機構,有關人士直言,在大企業壟斷、“有形之手”橫行的能源產業,政企不分、行政干預過多,是影響整個產業正常發展的大弊病。國家能源委成立后,我國能源管理體制能否獲得本質的改變,還要進一步觀察。
在我國能源市場中,動輒是“國字頭”帶行政級別的大企業,從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到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以及神華、中煤,乃至中核、中廣核等核電巨擘,這些企業不僅是市場主體,同時又大多擁有“副部級”的行政級別,有的還承擔著某些行業管理的職能。
而且,能源產品也多為行政定價,例如成品油、電力等,煤炭價格雖然近年“號稱”已經實現了市場化,但地方政府對煤炭合同價格的干預一直是業內心照不宣的秘密。所謂的“市場煤、計劃電”的矛盾,其形成的原因仍然是行政和市場這“兩只手”未能各司其職。有電力部門人士坦言,能源行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比如煤電價格之爭,也許并不能隨著國家能源委的成立獲得根本解決。
“不越位,不缺位”是政府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邊界,但當政府把行政權當作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時,往往在不該越位的地方“越位”,在不該缺位的時候“缺位”。
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填補機構設置上的空缺,無疑是國家在能源管理上的一大進步,但這還不夠。要解決能源產業的根本問題,包括國家能源委在內的相關管理部門都需要重新審視自身的定位,讓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
統一協調固然重要,市場化改革進程也不可或缺。
來源: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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