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裁判文書網10月8日公開的一份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指出,大同鐵路上一男子竊取火車電力挖礦,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罰款10萬元!據悉,“挖礦”則是比特幣的獲得手段,其本質是爭奪比特幣公開記賬系統的記賬權。在比特幣的世界里,大約每10分鐘會向公開賬本記錄一個數據塊,這個數據塊里包含了這十分鐘內全網已經被驗證的交易。
大同鐵路運輸法院9月13日宣判了一起特殊的“礦工盜竊案”,一名男子因為竊取火車電力挖比特幣,被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10萬元。
裁判文書網10月8日公開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下稱“判決書”)披露了上述信息。判決書顯示,一名叫徐興華的山西大同男子,于2017年11月至12月期間分三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鐵路西二廠附近電線桿上偷接電力,用來支持自己的50臺比特幣“挖礦機”和三臺電風扇24小時運行,期間,損壞“挖礦機”5臺。截至2018年4月案發,徐興華共挖到比特幣3.2個,盈利12萬元,所盜電力產生電費10.4萬元。大同鐵路運輸法院判決,徐興華因犯偷盜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以罰金10萬元。此外,法院還責任徐興華退賠全部電費,依法沒收全部“挖礦”設備。
近年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比特幣讓淘金者趨之若鶩。
徐興華作案開始作案的去年11月至12月,正是比特幣價格漲得最高的時候。比特幣價格曾在2017年12月初登頂,達到近2萬美元,此后開始回落。目前,比特幣的價格在6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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