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周金柱)村里做亮化工程安裝了46盞太陽能路燈,合同約定一年質保期后結清全部工程款。然而,5年過去了,9萬余元工程款卻遲遲未結清。
9萬多元的貨款
村委會遲遲未給付
在漢中做路燈安裝工程的馮女士說,2013年4月,她所在的公司與南鄭區濂水鎮西河村(合并后現稱流西河村)村委會簽訂了一份太陽能路燈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并為該村安裝了46盞太陽能路燈。
“當時約定工程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支付合同總價款70%的貨款,再押5%質保金,等一年質保期滿后再支付所有貨款。”馮女士說,然而,工程已經完成了5年,村委會欠下9萬多元的貨款遲遲未給付。
馮女士出示的一份蓋有西河村村委會公章的“工程結算欠據”顯示,該村委會欠工程尾款97400元。
馮女士提供的合同顯示,這份蓋有濂水鎮西河村村委會公章的承包合同簽訂于2013年4月21日,合同約定,合同單價5400元,盞數為46盞。付款方式一欄寫著:供貨到位,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70%的貨款。滯留合同總價款5%的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
“2013年4月簽訂合同,當年5月底就完成施工,驗收合格后就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馮女士說。
村主任承認合同違約
但沒錢支付
“都是同時給濂水鎮安裝路燈,別的公司早都結清了工程款,就我的過去四五年了,還不給。”9月14日,馮女士無奈地說,“每次去,鎮上和村上就說沒錢,我也不知道究竟要等到什么時候。”
來源:華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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