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點火開關問題,導致碰撞時氣囊可能打不開,通用汽車公司13日宣布,通用將召回超過77.8萬輛汽車,更換存在故障的點火開關,消除安全隱患。涉及77.8562萬輛汽車的這次召回(美國市場61.9122萬輛,分別是2005至2007款雪佛蘭“科博爾特”和2007款“龐蒂克”g5。此外,召回涉及加拿大市場15.331萬輛和墨西哥市場6130輛),雖然在成熟的歐美召回制度中屬于尋常見的行為,但是相比中國市場,倒算得非比尋常。
通用的召回公告中說:由于點火開關存在故障,汽車行駛中可能熄火,發生碰撞時安全氣囊不能正常打開。通用汽車目前收到5起正面碰撞事故,其中前置安全氣囊未能打開,共有6人死亡。另外,通用汽車還收到17起安全氣囊未能打開的事故報告,但未出現致命傷。
跟中國相比,這次召回有兩個點不同。第一個不同點是,只有區區5起正面事故,而導致了這次77.8萬輛汽車的召回,在中國,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多的汽車制造商哪怕在歐美多么誠實守法,一旦到了中國,那就完全不一樣。至于例子不必去說,大家都司空見慣,一是沒有哪個機構能像人家一樣行駛嚴格的監督管理,二是也沒有相應的獨立第三方及時拿出令人信服的報告,三是中國的召回法雖然在懲罰力度上有所加強,但是,犯法成本依然很低,使得很多的廠商鋌而走險,罔顧法律和人命。
第二個不同點,就是關于安全氣囊的立法問題。在美國,因為這5起正面碰撞而氣囊沒打開導致的這次77.8萬輛的召回,在中國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關于安全氣囊在事故中沒打開而導致的事故和訴訟比比皆是,但是幾乎沒有哪個車主能贏得了官司,因為關于安全氣囊是否打開,什么情況下打開,根本沒有立法,只有一個大致的標準,沒有法律效果。而廠商對于安全氣囊的打開條件的解釋,也是各各不同。
那么,關于安全氣囊到底應該在什么條件下打開?當然這事得由國家標準和法律說了算。可是,中國也只是于2006年4月出臺了3項涉及安全氣囊零部件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它僅規定了單獨某一零部件的試驗方法等,屬于零部件在裝配前的試驗標準,而不是整個安全氣囊集成系統的評價標準。它并不能作為判定氣囊制造質量是否合格、氣囊與具體車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據,更不能作為判定事故發生后安全氣囊是否應該打開的依據。而美國、歐洲、日本卻早已有相應的立法。
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說:在他們處理消費者關于安全氣囊沒有及時彈出的投訴中,汽車廠商總是以撞擊的角度不對、位置不準或者力度不夠等理由,來推卸責任。這種自證其說,自圓其說的情況,對于弱勢的消費者來說非常不公正,幾乎屬于廠商為所欲為。在中國銷售的各品牌汽車中,幾乎全發生過氣囊在事故中未彈出所導致的訴訟,但是,都成了難解的官司:一是無法界定汽車安全氣囊的質量及其匹配工藝是否合格;二是消費者與汽車廠商因此發生糾紛后,由于標準的缺失,導致調解工作無法可依;三是即使消費者因調解不成而起訴,法院也往往因標準缺失無法判定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從而使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
所以說,安全氣囊的國家標準和立法在每年銷售2000萬輛的汽車大國應該快速出臺,相關部門所有的推卸之辭都是蒼白無力的,都是不負責任,尸位素餐的行為。
其實,在中國汽車行業,還有很多的相關法律沒有立法,處于空白地帶。如果再說是為了保護脆弱的自主品牌,那是不靠譜的。一是自主品牌從來就不需要這樣額外的照顧,二是,人命關天,經濟社會需要法律來規范一切行為。
且不說,本來在中國,法律在執行過程中都會因為人情而歪曲不少,比如說不少國際品牌全球召回時,也會繞過中國;比如說廠家強勢公關等等。面對這樣的狀態,有關部門如果還是不作為的話,只怕會引起更多的糾紛,跟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相沖突。
小貼士:
安全帶在車禍時救人命能起到六成以上的作用,安全氣囊只是在系上安全帶基礎上的一個輔助的作用。尤其要糾正的是,很多車主想當然地認為有了安全氣囊就萬事大吉,就不用再系安全帶了,但事實上一旦發生正面碰撞很容易發生安全氣囊傷人的事件;二是安全氣囊在緊急情況下迅速膨脹釋放出氣體,里面有一些類似火藥雷管的危險物質,像氣囊零件的運輸都要多加小心,所以不能強烈砸或撞擊氣囊處,尤其是氣囊的敏感部位,因為這可能造成內部電路回路,發生危險;三是如果有身高不足140厘米的兒童在車里,一定不要讓他們坐在副駕駛位置,因為安全氣囊在噴出的時候可能正好撞擊到了他們的頭部,應該給他們選裝安全座椅,坐在后排相對安全些。如果有條件的車子,可以在兒童乘坐之前手動關閉此位置的安全氣囊。
來源:騰訊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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