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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18:43
金管會今日預告金金併修正草案,金管會指出,目前符合「非合意併購」條件的金控有五家,包括: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臺新金,而元大金因為獲利未達標;永豐金因獲利、公司治理未達標而被劃出名單之外,而非金控下銀行合規的只有上海商銀。此次預告六十天,預計最快2018年12月就可開始申請啟動併購。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金控或銀行啟動非合意併購,必須符合下列四條件:一、資本充實:設算以資本計提原則所計算取得控制性持股后之資本適足率超過法定標準,且雙重杠桿比率 (金融控股公司)或投資限額 (銀行)未超過法定上限。
二、經營能力佳:最近3個年度均無累積虧損,且最近3個年度之合併報表稅前roe及roa平均數均不低于同業前2/3水準。
第三,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申請人于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 (不含辦事處),且其中一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五年 (申請人為金融控股公司者,以旗下子公司之合計營業據點計算)。
第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最近3個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均屬前35%,并能提出深耕社會責任具體事蹟 (如積極參與社會或公益活動、消費者保護、勞資關系與員工福利、環境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等事項有具體良好事蹟)。
(工商 )
來源:網絡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