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在建筑物中的應用采用泛光照明的方式讓建筑物立面亮起來,是創造和美化城市夜景的重要方式之一。這種照明方式不僅僅可照亮建筑物的立面,同時通過照明設計師的精心設計,還可創造出比白天更誘惑的感人效果,層次分明,強調和突出建筑物的個性。
泛光照明僅僅是亮化建筑物的方式之一,決不是唯一的,決不能提起立面照明就非泛光照明莫屬,立面照明不等于泛光照明。采用泛光照明的建筑物應具有以下兩大條件:
第一是:被照建筑物的表面應具有一定的反射比。
第二是:被照建筑物表面的反射性質最好是漫反射,至少也必須是擴散反射,各種表面要有一定反射光,又因表面的光潔程度不同反射狀況不同,大致可分為定向反射、擴散反射和漫反射三種。
煥源泛光照明設計
例如:入射角
正是陰影將立面起伏突現出來,因此,照明應始終能提供表面成像,以正對角度射向立面的燈光將不會形成陰影,并使表面顯示為平面狀。陰影尺寸取決于表面起伏和燈光的入射角。平均照明方向角應為45°。若起伏極小,此角應大于45°。照明方向
為了使表面照明看起來平衡,所有陰影應投射在同一方向,為一個投影區域中的表面提供照明的所有燈具應有相同的投射方向。
視角
為了看清陰影和表面起伏,照明方向應不同于觀察方向,這兩個方向所成的角度應至少為45°。然而,對于可從幾個地方看見的紀念碑而言,不可能嚴格遵守此規則,應選擇主要觀察點,照明設計中優先考慮此觀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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