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首次汽車“零整比”系數研究成果顯示,國內不少車型零配件價格貴得離譜,一款某德系知名品牌車型零配件總價竟是整車價12倍多。
國內汽車零配件價格貴得離譜,“買得起修不起”,已是一種長期現象。從一般經濟常識判斷,某種商品價格“貴得離譜”,其指向很明確,即該價格調整已非市場說了算。畢竟,在市場規律運行之下的價格機制,價格波動是正常的,但不至于長期高于物品的基本價值、人們的正常需求與期望值。
那么,汽車零配件市場是如何一種模樣?就其零配件來源而言,有兩種:一種是所謂的“原廠”配件,該配件遵循授權經營制度,沒有汽車廠商的授權,別想得到。這種渠道的單一性,給了汽車廠商強大的話語權,也為產品暴利埋下了伏筆。另外一種則是零配件生產企業自主生產的產品。
關鍵是,兩種零配件來源并非互通互聯,而是隔著高高的壁壘。最大表現便是:“原廠”配件無法在授權經銷商以外的市場流通,而零部件生產企業的產品也無法進入經銷商的售后體系。
對于消費者而言,肯定希望使用“原廠”配件,但汽車4s店的零配件貴得嚇人;如果選擇相對較便宜的“自主產品”,一則質量不好保證。二則原廠配件的技術信息被汽車廠商壟斷了,“自主產品”怎么幫你換?三則,裝上不屬于4s店的“自主產品”,汽車極有可能“脫保”。于是,消費者只好捏著鼻子在汽車4s店“挨宰”,有時還不得不接受“小病大治”的潛規則。
也由此,消除汽車零配件暴利,有人指出,要打破“原廠配件”與“自主產品”之間的森嚴壁壘,引入市場競爭體制。但是如何引入?還應從制度上下力。目前,汽車廠商何以牛氣沖天,敢于干預經銷商零配件的銷售價格,甚至不允許其對外銷售?最大的障礙還是授權經營制度。
汽車授權經營制度,明載于2005年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汽車品牌經銷商應當在汽車供應商授權范圍內從事汽車品牌銷售、售后服務、配件供應活動”。當時考慮的問題是,“誰生產、誰負責”,為便于產品質量追溯,于是站在了生產企業一方進行立法,從而賦予了汽車廠商過多的權利,而少有約束。也因此,國外汽車廠商禁止汽車零部件流入除指定4s店外的其他流通環節,是“有法可依”的。
這應該是非常諷刺的一幕,如同“用皮鞋生產明膠”一樣,也竟然有著法律規定。那么,如何改變授權經營制度,方法有兩種:或者改良,增加約束與懲罰條款;或者效仿歐洲,將銷售與售后脫節,汽車廠商要一視同仁地向維修服務商提供原廠配件和技術信息,最大限度引入市場競爭。
來源:鳳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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