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獲悉,《江西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下簡稱《高鐵規定》)獲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將于近日頒布實施。
●高鐵沿線米內禁飛無人機
《高鐵規定》提出“輕飄物管控”,高速鐵路供電線路兩側各米的范圍內,不得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無人機等低空飄浮物體。另外明確,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50米內,禁止野外使用明火。
同時,為確保高鐵運輸安全,《高鐵規定》要求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對高速鐵路沿線進行重點保護,健全高速鐵路沿線的無線電監測網絡,建立日常巡查機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無線電臺(站)以及其他儀器、裝置,不得干擾高速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
●高鐵“保護區”嚴禁隨意拋擲物品
《高鐵規定》提出,高速鐵路要實行“全封閉管理”,鐵路建設單位或鐵路運輸企業必須設置高速鐵路封閉區域和警示標志;線路兩側應當按照規定,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嚴禁擅自建造建(構)筑物;擅自鋪設、架設各類跨越、穿越高速鐵路線路的管線、纜線、渡槽等設施,嚴禁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嚴禁排污、傾倒垃圾或者渣土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其中還特別禁止隨意拋擲可能影響行車瞭望或者設施設備安全的物品。
●鐵路信用體系將對違規者“說不”
據了解,針對高速鐵路安全保護區內的限制行為和禁止行為以及車站和列車內的禁止行為,《高鐵規定》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設定了法律責任,為了便于操作,將處罰機關設定為鐵路監管機構或者公安機關,同時明確了處罰的具體情形、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高鐵規定》提出,推進鐵路信用體系建設,將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行為的責任人信息歸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懲戒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懲戒。
被嚴令禁止的10種危及高速鐵路運輸安全行為
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等工作區域;
擅自進入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
擅自進入高速鐵路線路、車站封閉區域及其他禁止通行區域;
干擾、妨礙列車與車站工作人員正常工作;
干擾高速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
攀爬、鉆越高速鐵路封閉設施;
在高速鐵路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誘發煙霧報警的物品;
破壞、損毀高速鐵路線路、列車、通信信號和電力電纜、牽引供電、防護柵欄、限高防護架等設施和標志;
傳播擾亂高速鐵路運輸秩序、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不實信息;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危及高速鐵路安全的行為。
來源:南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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