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燈光亮度有統一標準么?
萬同學:
我是一名在校學生,反映學校旁邊有條馬路,晚上燈光很亮,可旁邊的人行小路卻因樹木遮擋,燈光很暗;但路上的公交站牌燈箱卻又亮到刺眼。這樣強烈的明暗差,讓行人眼睛很不舒服。所以想問問:道路燈光亮度有統一標準么?如果因樹木遮擋影響亮度,有什么解決辦法?公交站牌燈箱、廣告燈箱等沿街照明設置是否也要根據路段燈光亮度做調整?
記者調查
有關城市道路的照明問題,依據的是《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15)。根據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為主要供機動車使用的機動車道照明和交會區照明以及主要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照明。機動車道照明按快速路與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為三級;人行道照明應按交通流量分為四級。
表1: 機動車道照明標準值
表2:人行及非機動車道照明標準值
肉眼對光照的感受度,是光照的亮度。根據規定,機動車道、交匯區、人行道,對燈光的亮度和照度都有要求,分別設置了最高和最低的限制值,保障路面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根據規定,機動車道一側或兩側設置的人行道照明,當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混用時,宜采用人行道路照明標準,并滿足機動車道路照明的環境比要求。當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分設時,人行道的平均照度宜為相鄰非機動車道的1/2。
部分路段,可能存在行道樹過于茂盛遮擋了路燈,影響了照明,可以撥打綠化熱線“63166666”或“52901111”,向綠化管理部門反映具體情況,請綠化養護單位勘察現場后,對影響路燈照明的行道樹進行修剪和疏枝。如果路面昏暗是因為路燈損壞引起,則可以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
城市環境照明還應考慮生態和環保的要求,消除光污染的影響。用于建筑泛光照明的燈具應將光束全部投射在所照明建筑物的立面上,嚴格控制外溢光。同時,城市環境照明設施應避免光線對于喬木、灌木和其他花卉生長的影響。
(有關此話題的詳細討論,可收聽上海電臺fm93.4,上午9時到10時、下午1時到3時播出的《市民政務通—直通990》節目。 編輯郵箱:jfwenda@sina.com)
來源:解放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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