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近日通過的《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修訂案,對于產品包裝有更為嚴格規定,其中要求歐盟各成員國在2019年前減少八成輕便型塑料袋。
修訂案要求歐盟各成員國,以2010年的數據為基準,在2017年前減少50%的輕便型塑料袋(厚度為10-49微米的塑料袋),在2019年前減少80%的輕便型塑料袋。此外,特別要求在2019年之前將用于包裹水果、蔬菜和糕點糖果等食品的塑料袋替換為紙袋或可降解的袋子。
法規中的“包裝”定義為各類材質的,具有不同特性的,用于貯存、保護、攜帶、運輸和展示物品(包括原材料和加工品)的產品。指令正式實施之后的兩年內,將淘汰所有含有超過0.01%的致癌、致畸、有生殖毒性和致內分泌紊亂的物質的“包裝”。
來源:慧聰塑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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