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半夜,在臺州玉環沙門鎮中心街路上,一輛電動車毫不減速地撞向電線桿,駕駛電動車的男子陳某直接摔倒在地上失去意識。路旁的小吳看到后趕緊上前扶起車主,不料車主陳某站起身追著小吳就要打......這是怎么一回事?
附近的居民在窗臺看到這一幕覺得事態不對,趕緊報警。沙門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警力趕到現場,制止了正在砸門的陳某等人。了解事情經過后,民警哭笑不得。
醉酒騎車,撞上啦!
原來當晚23時陳某在ktv喝了十幾瓶酒,酒足飯飽后騎著自己的電動車往家開去。結果在回家途中,酒勁上來的陳某頭腦不清,徑直沖向路邊的電線桿。只聽“砰”的一聲,電動車和陳某都倒在地上,陳某當時就失去了意識。
小吳是在附近經營超市的老板,他聽到聲響,趕緊出門查看,還跑過來扶起地上的陳某。但是他萬萬沒想到,醉酒的陳某竟然“訛”上了他,硬說他的傷是小吳動手打的,不僅如此,還立馬叫來自己的親朋好友來“討個公道”。
好心助人,糟糕啦...
推來搡去之間,小吳發現陳某喝了酒,還有動手的傾向,但是和他又說不清,干脆直接跑回店里拉上了卷簾門。沒想到不依不饒的陳某覺得對方心虛要跑!直接追上去對卷簾門一陣猛踹,不停喊對方出來。
這時陳某的親朋好友也先后趕到了現場,不明就里的他們聽說陳某“挨揍”了,就一齊砸超市的門。正在此時,民警趕到現場對其進行了制止,并將一干人等都帶回了派出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現陳某等5人因尋釁滋事已被依法采取治安拘留,陳某還因涉嫌醉駕另案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你知道嗎?
醉酒騎車也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在道路上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車,違反者會被處以50元罰款。不僅算酒駕,而且可能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罪。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危險駕駛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罪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觸犯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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