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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高度大于2.2米需審批
今后,市民在樓頂安裝光伏發電設備需注意高度。昨日,記者從禪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獲悉,從8月1日起,在樓頂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高度大于2.2米,或雖不大于2.2米但影響建筑外立面的,需向該局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光伏發電設備高度原則上不得大于2.2米
近日,禪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布《關于在建筑物樓頂搭建簡易結構棚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相關規劃事宜的公告》(簡稱《公告》)。《公告》指出,從8月1日起,
建筑物樓頂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總高度不得大于2.2米,確屬設備需要且無替代方案的,申請人在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后,應按建筑物改擴建(加層)事項要求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而對安裝高度不大于2.2米的則分情況進行規劃管理。對影響建筑外立面的需向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申請辦理建筑外立面裝修規劃審批手續;對不影響建筑外立面的,則無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區城鄉規劃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建筑物樓頂搭建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屬新生事物,目前該部門僅辦理了1宗加裝光伏設備項目的報建手續,此前禪城區暫無相關的規劃管理規定。
當前,國家為進一步實施節能、環保要求,出臺了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而隨著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逐步被市場認可,轄區部分業主也提出了在建筑物頂搭建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申請。為規范規劃管理,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發布安裝光伏設備的相關公告。
居民光伏發電項目上半年通過備案219個
據悉,禪城區自2011年成功獲批成為廣東省低碳試點區以來,區發改部門積極推動“八大綠色工程”建設。圍繞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實現節能減排和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目標,禪城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率先形成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園區、示范項目,以應用促技術進步、促產業鏈協作、促產業轉型升級。
通過前期政策扶持、產業引進、標準制定等重要舉措,目前社會各界的低碳意識日漸增強,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逐步被市場認可,光伏產業鏈不斷完善。
今年1月至6月,禪城居民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總數228個,其中通過備案的有219個,取消和不予備案的有9個,通過項目備案總容量3065.66千瓦(度),總面積19059.04平方米。
記者了解到,目前禪城區仍執行佛山市公布的各類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的獎勵標準,以家庭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為例,安裝規模達1千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獎勵;對2016年至2018年建成且符合補助范圍的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5元/千瓦時(度),并自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3年進行補助。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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