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企壟斷地位不違法談降價是與虎謀皮
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反壟斷調查已經持續了近兩月時間。截至目前,已經有兩家整車企業、三品牌經銷商及十二家日系汽車零部件企業受罰,共計罰款約15.4899億元。醞釀三年的汽車反壟斷終于一朝爆發,深受其苦的消費者理應拍手稱快。然而大多數車主對此反應淡然,因為期望中的“降價潮”并未出現。
可以說,就目前效果而言,盡管發改委頻開罰單,反壟斷調查卻收效甚微,“加價提車”現象依舊存在,部分車型定價依舊不合理。可見,反壟斷調查尚難以惠及消費者,相關部門如果只是一罰了之,罰單將只是一堆無關痛癢的數字。
車企手握定價權只因價格壟斷被罰
目前發改委對整車企業共開出兩張罰單,一汽-大眾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被罰款2.4858億元,克萊斯勒被罰3168.20萬元,理由是價格壟斷。而事實上,存在價格壟斷的遠不止這兩家車企。
在汽車行業,車企手握定價權,制定車輛指導價,還限制經銷商的轉售價格,甚至有的廠商會給經銷商制定最低售價限制,這是普遍現象。我國《反壟斷法》第14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1)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2)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車企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干涉市場自由競爭顯然已經觸犯《反壟斷法》,是不折不扣的壟斷行為。
盡管罰單已開,車企的壟斷地位卻并未因此動搖。熱銷車型加價出售的現象并未消失,進口車價格依舊高高在上,國產車價格也居高不下。以最新國產的奔馳c級、沃爾沃xcclassic等車型為例,國產后包括動力總成在內的各項成本降低,售價卻反而比國外更高。這一不合理現象,引發眾多網友吐槽。
從反壟斷的過程來看,明確公布降低整車價格的只有捷豹路虎旗下兩大品牌的6款系列車型,以及克萊斯勒旗下的兩款車型。唯效果論,第一、其官方降價的車型多為頂配版,且受眾度較低,本身不是沒有現車就是已經在降價銷售,官方公布降價并無太多實際的意義。第二、其在華市場價格本身就遠遠高于海外售價,最高降價30萬元后售價也仍在百萬元以上,對于真正意愿購買的消費者而言也不存在太大的影響。
知名汽車行業分析師張志勇指出,豪華車高價暴利現象以及經銷商加價售車的行為并不是靠反壟斷單方面就可以解決的,所以車企對整車價格并沒有做出太多的調整,消費者短期之內也難得實惠。與此同時,很多業內專家也認可這樣一種說法:"反壟斷與降價并沒有必然的聯系。如果企業的降價幅度過高,使行業整體受到傷害,那么這也并非反壟斷的初衷。"
《汽車品牌管理辦法》重修車企壟斷地位或不變
反壟斷調查之所以收效甚微,各種不合理現象依舊存在,是因為把車企推向壟斷地位的,并不是扭曲的定價機制,而是《汽車品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經銷商單一授權模式,消費者只能在車企授權的經銷商購買車輛,這一規定奠定了車企的壟斷地位。把車企推向壟斷地位的推手符合《汽車品牌管理辦法》,也并不違反《反壟斷法》,如果相關部門不改變這一現狀,而只是開開罰單,反壟斷調查始終難以取得實效,消費者終難得到實惠。
值得期待的是,隨著反壟斷調查的不斷深入,修訂《汽車品牌管理辦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媒體報道稱,“9月5日,商務部邀請中國流通協會、經銷商集團、整車企業、行業專家等各領域人士召開了一次緊急會議,就《汽車品牌管理辦法》修訂征求各方意見。”
此外,7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稱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實施備案工作后,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這意味著,傳統的4s店只銷售單一品牌模式將被顛覆,一家4s店可以出售多品牌汽車。未來,汽車銷售網絡或許會向“汽車大賣場”這種形式演變也未可知。
我們可以看到,相關部門正在嘗試制定更合理的制度,盡管目前尚未實現,卻依稀可以看到有一絲光線透過烏云。建立行業標準,整個市場更加規范、有序,競爭更自由、充分,相信這是每一個人所期待的。
來源:搜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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