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28日獲悉,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調增部分地區2015年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通知》,對部分地區調增光伏電站年度建設規模。
今年全國總計新增530萬千瓦的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其中河北、內蒙古、新疆各獲70萬千瓦的額度,為各省市區之首;另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還獲得30萬千瓦的額度,專項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電站建設;其余額度分配為:寧夏、青海、云南各40萬千萬,山東35萬千瓦,安徽30萬千瓦,吉林、江蘇、浙江、貴州各20萬千瓦,湖北15萬千瓦,甘肅10萬千瓦。通知要求各項目原則上應在2015年內開工建設,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網發電。
來源: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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