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購機補貼”大步走。對未列入國家、省、市補貼但符合我縣重點推廣的農業生產環節和初加工環節農業機械裝備予以50%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糧食生產功能區、農業園區、菜籃子基地等區域內扶持對象購置納入縣農業機械重點推廣支持且已享受上級財政補貼的農業機械設備再追加50%補貼。
二是“首臺引進”創新走。對首次引進單價在2萬元以上的先進農業機械和設施裝備進行適應性試驗應用,按購機價的70%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是“農機保險”配套走。對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自走式植保機、插秧機、糧食烘干機等農業機械實施保險費用給予70%財政補貼。補貼險種為農機損失險、人員意外傷害險、第三者責任險和附加自燃險。
四是“農機服務”貼心走。圍繞構建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三位一體”改革要求,引導建設一批農機作業、維修、培訓等綜合性的農機服務網點。對通過驗收的省、市、縣農機合作社示范(規范)社,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資金補助。
五是“技術融合”示范走。推廣山區園地“農機農藝技術融合”建設模式,對連片50畝以上且機械化技術水平達到“農機化示范基地”建設標準的農機農藝融合示范基地,,除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外,給予機庫、水電、路、渠、園地改造等基礎實施投入45%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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