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19日發布《關于明確儲氣設施相關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儲氣服務價格、儲氣設施天然氣購銷價格由市場形成,意在鼓勵各方投資建設儲氣設施,增強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這是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和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出臺之后,短期內天然氣價格改革領域的又一重磅新政。
通知明確,儲氣服務價格由儲氣設施(不含城鎮區域內燃氣企業自建自用的儲氣設施)經營企業根據儲氣服務成本、市場供求情況等與委托企業協商確定。通知還明確,儲氣設施天然氣購進價格和對外銷售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儲氣設施經營企業可統籌考慮天然氣購進成本和儲氣服務成本,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主確定對外銷售價格。
同時,通知也鼓勵城鎮燃氣企業投資建設儲氣設施,明確了城鎮燃氣企業自建自用儲氣設施的盈利模式,其投資和運行成本納入城鎮燃氣配氣成本統籌考慮,并給予合理收益。
專家指出,近年來在冬季用氣高峰時,北方城市的供氣緊張現象時有出現,這背后,儲氣設施建設偏慢、調峰能力不足是一個重要原因。通知的出臺,明確了儲氣庫天然氣銷售價格不受現行管道氣門站價格的限制,一方面有利于調動各方投資建設儲氣庫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導下游企業壓縮冬季不合理的用氣需求,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共同發力,減少冬季“氣荒”的出現。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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