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在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2017年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簡政放權”再次成為“關鍵詞”。
在本屆政府已取消230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此次會議決定,再取消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核準、棉花加工資質認定等53項許可。
此外,在依法依規推動綜合市場監管上,會議要求,各地區凡對本地企業開放的市場領域,不得限制外地企業進入,并不得要求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
“放管服”改革進入深水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連續5年,中央政府工作的“當頭炮”都是“簡政放權”:2013年3月本屆政府成立后首次常務會議,重點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事項;2014年第一次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三項措施;2015年首次常務會議確定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措施;2016年1月13日的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簡政放權改革措施。
本次會議要求,再取消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核準、棉花加工資質認定等53項許可,其中14項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取消。下一步要抓緊對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許可事項制定清單,未列入清單的一律取消。此外,再取消與法律職業資格認定、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等有關的20項中介服務事項。
“可以說,我們‘放管服’的改革現在已經進入‘深水區’。”李克強總理說,“現在取消的不再是之前那樣‘明顯不合理’的審批事項,而是實實在在的‘硬骨頭’。但‘骨頭’再硬我們也要‘啃’。我們之所以緊緊扭住簡政放權這個‘牛鼻子’不放,就是要逐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性,切實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行政審批權限的下放和減少仍是今后的一個趨勢,不過在法律體系及道德體系并未十分完善之時,涉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性等行業,政府還有必要把審批權抓在手上,比如水電煤等,要做到放管結合。
探索懲罰性巨額賠償制度
本次會議明確,“十三五”期間要著力營造“三個環境”:一是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二是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三是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在準入上,會議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行業門檻限制,在工商登記中推進“多證合一”、企業名稱不再預先核準、“一照多址”、簡易注銷等便利化措施。
在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上,會議要求,各地區凡對本地企業開放的市場領域,不得限制外地企業進入,不得要求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除針對特定行業的不合理補貼政策,嚴厲查處濫收費用、強迫交易等行為。
“有些根本沒有名目的‘費’,監管者對企業是說罰就罰、說繳就繳,企業的成本怎么能不高?”總理說,“我們一定要站在企業角度、站在百姓立場想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元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政府要繼續減稅降費,降低企業的經營負擔,讓企業部門能夠正常經營和運轉。在符合國家經濟結構調整方向的產業上,政府應予以多種政策的支持和鼓勵,降低部分企業在開拓新業務過程中的風險。
此外,會議要求,越是放開準入,越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尤其要大力加強食品藥品等直接關系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點商品監管,強化農村消費市場和農資等涉農商品質量監管,對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探索懲罰性巨額賠償制度。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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