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濱海胡家園街三川橋小學內的一家無名小作坊讓周邊居民感到非常頭疼,該作坊每天晚八點至第二天凌晨開始工作,發出的噪音并產生大量粉塵,不僅污染環境也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居民向相關部門反映后,該作坊被責令“停業”。
粉碎塑料產生粉塵及噪聲小作坊被居民舉報已停業
據相關部門調查,居民反映的小作坊擾民問題的確存在。小作坊內夜晚作業,每天都在粉碎塑料,而粉碎塑料產生了大量粉塵及噪聲,并且存在工業廢水直排等現象。該問題隨后被反映到天津市推進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落實辦公室群眾信訪舉報。相關部門已責令該作坊“停業”,作坊內所有物品目前也已經清理完畢。下一步,有關部門還將加大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防止企業私自恢復生產。
面對噪音污染市民如何維權?
工廠在施工的過程中,會產生噪音,打擾到周邊居民,我國對噪音是有相關規定的,在標準內發出的噪音是可以的,一旦超出這個標準就會被相關部門管控。根據《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第五條規定,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噪聲標準為85分貝(a)?,F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準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市民面對噪音污染也是可以維權的。如果市民居住區域內的噪音超過法定標準,則制造噪音的單位和個人屬于噪音擾民,都可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另外,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p>
揚塵污染未防治該受何處罰?
粉塵污染不僅是對環境的破壞,還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根據《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實施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揚塵污染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罰:(一)施工現場未采取設置圍擋、苫蓋……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二)在施工工地進行現場混凝土攪拌……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三)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四)運輸散裝、流體物料撒漏造成揚塵污染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按照本市市容環境有關規定處罰。該條例也要求施工采取設置圍擋、苫蓋、道路硬化、噴淋、沖洗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施工工地禁止進行現場混凝土攪拌煤炭等易產生揚塵的散體物料堆場,應當密閉貯存或采取揚塵網等措施運輸企業運輸工程渣土等散裝、流體物料的,應當封閉運輸等。
來源:濱海時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