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0月1日起,貼罰單、上封條等現象都將徹底得到改變!只要公司受到不公平處罰,都可以主動去申請環評報告。在環評報告提交之后,政府部門在10天內進行審核,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審核同意,并且中間任何環節,不收取任何費用!
自從全國環保督查開始以來,全國數以上萬的工廠、公司一直被個別環保部門以各種理由、各種方式罰款、整改,甚至直接上封條,導致民怨四起,一時間朋友圈被這兩張圖片刷屏:
“環保來了,小廠關了、大廠檢修、停產整頓……接下來,別再跟我們說能不能優惠了,你該關心有沒有貨啦!。”某建材廠負責人說,這就是目前各行各業的真實寫照。
而10月1日起,貼罰單、上封條等現象都將徹底得到改變!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第682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內容有,“10月1日起,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是說,全國所有企業環評相關的申請、審核、報表等費用全都免除!
并且企業上交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0日內,政府必須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審核同意。也就是說,只要公司、小廠等提交了環評報表后,政府部門就必須在十天內給予回復,否則視為審核同意!
10月1日起政策出臺后,貼罰單、上封條等現象都將徹底得到改變!也就避免了環保“一刀切”。在一定程度,也能有效遏制環保督查過程中滋生的腐敗現象。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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