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科技部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到2020年,適應新形勢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本建成,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初步形成,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有機融合,技術轉移渠道更加暢通,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的國際技術轉移廣泛開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全面建成,技術市場充分發育,各類創新主體高效協同互動,技術轉移體制機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擴散、流動、共享、應用更加順暢。
《方案》指出,建設和完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著眼于構建高效協同的國家創新體系,從技術轉移的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出發,從基礎架構、轉移通道、支撐保障三個方面進行系統布局。以優化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為例,《方案》要求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強化需求導向的科技成果供給。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構建互聯互通的全國技術交易網絡。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
科技部副部長李萌表示,《方案》進一步加強了中央與地方聯動、部門與行業協同、軍用與民用融合、國際與國內聯通,整合各方資源,實現各地方、各部門、各行業技術轉移工作的銜接配套;面向2020年和2025年兩個時間節點,提出“兩步走”的目標,從技術轉移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出發提出體系建設的布局,讓企業真正成為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先進技術擴散應用的主體。
在拓寬技術轉移通道方面,《方案》建議依托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不僅強化重點區域技術轉移,發揮北京、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及其他創新資源集聚區域的引領輻射與源頭供給作用,促進科技成果在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地區轉移轉化。還要完善梯度技術轉移格局和開展區域試點示范,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承接成果轉移轉化的差異化支持力度,圍繞重點產業需求進行科技成果精準對接。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開展體制機制創新與政策先行先試,探索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與模式。允許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按規定執行示范區相關政策。(記者鐘源)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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