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風電指靠近負荷中心、就近接入當地電網進行消納、不需要遠距離輸送的風電項目,接入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下。
分散式風電的概念實際上在我國政策文件中早已提出,在2010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到需要加快內陸資源豐富區風電開發,鼓勵因地制宜建設中小型風電項目,就近按變電站用電負荷水平接入適當容量的風電機組,探索與其他分布式能源相結合的發展方式,實現我國中部和南部各地分散風能的就近利用。2011年,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闡明了分散式風電開發的主要思路與邊界條件。同年,國家能源局還發布了《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了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接入電壓等級和項目規模,并且對項目選址、前期工作與核準、接入系統技術要求與運行管理、工程建設和驗收等方面作了相關規定。
遺憾的是,早些年國家一系列支持分散式風電發展的產業政策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這兩年分布式光伏如火如荼地發展,2017年新增裝機19.4gw,是2016年新增裝機的4.6倍,相比之下我國分散式風電的發展較為滯后,僅有為數不多的幾個試點項目。
我國分散式風電發展低于預期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地方政府對于分散式風電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各省和地區關于分散式風電的發展規劃編制沒有跟上,導致早期國家推動分散式風電發展的相關政策并沒有很好的落地。
二、國內風電投資主體主要是國企,大型能源國企熱衷規模大、投資多的集中式風電基地項目,現行的一些國資績效考核方法和體制掣肘使能源國企對投資少、規模小的分散式風電積極性不足。
三、分散式風電項目裝機容量較小,單位開發成本偏高,經濟效益并不理想,因此現有項目大多屬于示范性質。
四、我國欠缺分散式風電的管理規范,國土部門對于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土地性質認定在政策上還不太清晰,造成投資者對分散式風電持觀望態度。另外,一些擁有創新型分散式風電技術的企業希望在城市建筑物屋頂上開發風電項目,但由于相關保障政策的缺失,擔心會被住建部門認定為違規搭建而被拆除,也不敢貿然投資。
五、分散式風電項目審批手續比分布式光伏更為繁瑣,分散式風電項目報批需要花費的時間較長。
六、分散式風電靠近城市負荷中心,在外觀、高度、重量、噪音、并網等方面與傳統風電機組應有不同的標準。我國缺乏分散式風電的專用技術標準,阻礙了分散式風電的研發和應用。
在“三北”地區棄風限電形勢嚴峻以及市場上優質集中式項目逐步開發殆盡的情況下,風電從集中大規模連片開發轉向集中式和分散式協同發展勢在必行, 2017年5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制定分散式風電發展方案,明確分散式風電項目不受年度指導規模限制。隨后各省加快了制定分散式風電發展方案的步伐,目前已明確編制分散式風電建設規劃的省份有:廣西、山西、內蒙古、河南、貴州和湖南。
未來一段時間內,雖然分散式風電的一些發展瓶頸依然存在,隨著我國風電產業重心向中東部和南部地區轉移,產業政策導向逐步朝分散式傾斜,分散式風電的發展有望換擋加速。根據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的數據,我國中東部和南部地區的低風速風資源可開發量可達10億千瓦,目前已開發的資源量約為0 萬千瓦,不到7%。未來還有93%的資源量有待進一步開發,分散式風電未來是具有一定市場前景的。
分散式風電的優勢在于對并網的負荷水平要求低、投資金額門檻低、占地面積小、建設周期短、不占核準指標、電力能及時消納,更適合民營資本進入。
風電產業發展的大趨勢是由量到質,由集中到分散,逐步走向精細化管理的過程。2017年是我國分布式光伏爆發元年,2018年分散式風電會不會也將迎來發展黃金期?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國合洲際能源咨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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