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是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和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之一。盡管企業和社會各界已逐漸意識到工業設計對提質增效的作用,但是當前我國工業設計的發展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基礎研究不足、公共服務能力滯后等問題。為貫徹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任務要求,推動制造業創新體系建設,7月11日,工信部印發了《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創建工作指南》(工信部產業〔2018〕123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提出,要面向共性需求,補齊行業短板,打造一批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及研究機構,構建覆蓋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工業設計研究院網絡,保障和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強調公共服務 補行業短板
目前,我國工業設計發展水平可謂是參差不齊,區域發展不平衡,行業發展不協調等問題依然存在。從工信部認定的110家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布來看,最多的省份可以達到15家,而有的省份甚至顆粒無收。這除了與地域特點、經濟產業基礎有相關性外,也暴露出我國工業設計發展公共服務缺乏、基礎研究不足、設計數據積累和成果共享不夠等問題。
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工業設計行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從政府層面看,尚未組織建立開放共享的行業數據資源及基礎數據庫,在設計標準體系建設、設計工具研發組織工作等方面相對滯后,不能為量大面廣的中小微設計企業提供設計成果轉化支撐服務。從企業層面看,工業設計服務企業規模普遍較小,服務領域單一,部分制造業企業在工業設計方面投入不足。工業設計領域公共服務及基礎研究的供需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制造業提質增效。
此次創建的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直指行業共性需求,強調公共服務作用。要求以工業設計領域公共服務為核心功能,以工業設計關鍵共性技術為研究重點,開展基礎研究、技術支撐、成果轉化、咨詢服務、人才培養、交流合作方面的工作。最終將研究院建設成為開放共享的研究開發平臺、協同高效的成果轉化平臺、產學研聯動的人才培養平臺、支撐制造業創新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
同時,考慮到我國工業設計企業多數是創新、創業型中小微企業,需要政府或市場提供設計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保護、網絡交易支持等方面的服務。因此,研究院的功能定位不僅需要開展基礎研究,還特別強調提供公共服務,從而有效降低工業設計企業運營成本,改善成長環境。
避免“一哄而起”盲目建設
此次發布的《工作指南》目標清晰,任務明確。秉承著“先建設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后認定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總體原則,目標形成支撐我國工業設計創新發展的服務和研究體系。
據《工作指南》顯示,總體目標分兩階段實現,到“十三五”末期,要在工業設計發展總體水平較高的地區建設一批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從中培育若干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全面提升工業設計公共服務能力,基本建立基礎保障體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應先進制造業發展需要,覆蓋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國家和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網絡,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創新發展體系日益健全,成為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這是一場目標遠大的系統攻堅戰。如何在充分滿足制造業各行業(領域)和地方產業發展需求的同時,避免盲目建設、無序發展?工信部考慮在研究院網絡體系建設過程中,從行業和區域兩個方面做好統籌規劃。
一是在行業分布上,分行業設立工業設計研究院,滿足制造業不同行業(領域)工業設計需求,原則上同一行業(領域)只認定一家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二是在區域布局上,明確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應立足地方優勢產業,合理定位發展方向。條件暫不具備的地區應首先夯實基礎,避免“一哄而起”,防止盲目建設。
先建省級的 再從中認定國家級
創建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是一項創新性工作,與認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不同的是,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建設是循序漸進的,采取“成熟一家、認定一家”的工作步驟,即先建設培育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后認定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工作程序。
首先,地方相關部門先結合本地基礎,開展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隨后經省級工信主管部門推薦,由工信部在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中確定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培育名單。納入培育名單后,工信部將會同地方主管部門加強對培育對象的建設指導。經過一段時間運營之后,工信部將對其建設目標、組建方案、組織架構、運營機制、既有業績、發展規劃、經費來源等進行綜合考核,考核通過則可認定為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
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升級為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除了上述的軟性指標外,還有不少硬性要求。如,要求研究院穩定運營2年以上;各類設計開發軟件及儀器設備等原值不低于3000萬元;用于工業設計基礎共性研究的資金占年度研發經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0%;從事研究和公共服務的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0%;完成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不少于5項,形成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含受理)不少于10項;完成業內公認的高水平涵蓋設計開發項目每年不少于1項等。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研究院來說,被成功認定為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并非一勞永逸之事。工信部將加強對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對于達不到考核要求的,將取消其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資格;對于考核中發現問題的,將同地方工信主管部門實施有效整改。
“平臺+公司” 自主發展自負盈虧
為廣泛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工作指南》指出研究院為企業法人形態,實施企業化運作,采取“平臺+公司”等模式運行,自主發展,自負盈虧。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工業設計研究院既要提供公共服務,也應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組織構架上,研究院采用“平臺+公司”的構架,體現三方面特點:一是增強發展能力。采取以公司為核心的組織結構,有利于匯集各方資本投入,推動研究院發展,同時便于考核評估。二是鼓勵組織創新。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可根據各地不同的創建基礎,圍繞《工作指南》總體原則,探索不同的研究院組織模式。三是整合設計資源。研究院應通過搭建平臺,構建開放的生態體系,整合有利于研究院發展的設計資源,對接設計需求,更好發揮研究院的能力優勢;運營機制上,研究院應建立適應協同創新需要的運行決策機制、資金運作機制、內部資源管理及研究成果共享機制等,充分發揮各類投資及參與主體的作用。
企業化運營,市場化運作,并非讓企業孤軍奮戰。在此期間,政府部門也將加強對各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的前期支持和引導,統籌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綜合來看,此次發布的《工作指南》目標清晰,任務明確,可實施性強。《工作指南》的發布以及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建立,對提升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和基礎研究水平,突破行業發展瓶頸,推動制造業創新體系建設可謂意義重大。(記者 高明靜)
轉自:中國工業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