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近期接到納稅人來電,咨詢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納稅記錄有關問題。
據悉,在去年10月個稅改革后,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后,不少群眾無需再繳納個稅。有人擔心個稅零申報是否等于沒有納稅記錄。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應稅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記者 吳秋余)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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