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信部網站消息,日前,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工信部在發布的內容解讀中指出,對甲醇汽車依法依規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和安全技術檢驗,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和環保信息公開。
《指導意見》重點提出了哪些有針對性的指導政策?
重點在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應用等四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
加快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是重要的核心工作。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生產企業應通過技術改造完善甲醇汽車制造體系,提升甲醇汽車制造技術水平,開發多種產品,滿足市場需求。完善甲醇汽車生產基地建設,合理布局甲醇汽車生產。
推進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是重要的基礎工作。在甲醇生產方面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工藝技術及工程化應用,甲醇燃料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遵守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排放標準要求。地方政府部門應做好統籌協調,合理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設。
加快標準體系建設是重要的支撐工作。針對甲醇汽車的特性及應用需求,加快制定甲醇汽車整車、發動機、污染物排放、甲醇燃料及加注體系等相關標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充分體現甲醇汽車標準的引領性和前瞻性。
鼓勵甲醇汽車應用要嚴格落實因地制宜、積極穩妥的原則,重點是在有條件地區,加快符合環保要求的m100甲醇汽車應用,充分體現區域特點。地方政府部門應發揮引導作用,在購買、運行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甲醇汽車制造企業應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售后服務。
《指導意見》對甲醇汽車提出了哪些監管要求?
為落實安全可控原則,加強甲醇汽車監管,促進甲醇汽車健康可持續發展,《指導意見》重點從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一是要求甲醇汽車生產、進口企業依法實施環保和維修技術信息公開,通過生態環境部和交通運輸部的官方網站,做好環保和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工作。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做好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嚴格處罰未信息公開的生產企業。二是要求新生產甲醇汽車嚴格執行已有排放限值及檢測方法國家標準要求。在相關排放標準出臺前,甲醇、甲醛排放限值要暫按規定限值控制,在用點燃式甲醇汽車和在用柴油引燃壓燃式甲醇發動機汽車的定期排放檢測暫按參考標準執行。三是要求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甲醇汽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加大抽查檢測頻次和定期、隨機抽檢力度,對排放超標的嚴格依法處罰。甲醇汽車生產企業應按標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如何保障《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
為推動《指導意見》有效實施,促進甲醇汽車應用工作順利開展,重點提出了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多部門要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指導作用,地方政府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二是制定可行方案,地方政府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發展需求,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的有序推進。三是支持市場化應用,對甲醇汽車依法依規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和安全技術檢驗,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和環保信息公開。研究鼓勵和支持甲醇汽車發展的相關政策。四是加強運營管理,對甲醇燃料生產、運輸及加注,甲醇汽車生產及運行等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確保甲醇汽車應用安全穩定、健康環保。五是加強宣傳與國際合作,營造甲醇汽車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甲醇汽車國際市場應用。
轉自:中國產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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