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明年(2018年)元旦開始,全臺“限塑令”將再擴大范圍,屆時民眾購買手搖飲料、超商咖啡、面包、蛋糕、藥妝品等產品,全部都必須自己準備塑料袋。環保局也表示,若是有業者被檢舉勸導一次仍未改善,第二次就會直接開罰1200元——0元(新臺幣,下同)罰鍰,希望能節約臺灣塑料袋用量。
據報道,根據臺“環保署”公告顯示,“行政院”目前已經通過“環保署”提議,“擴大管制購物用塑料袋使用”等四種措施,內容包括《擴大管制對象》、《推動專用垃圾袋與購物用塑料袋“兩袋合一”》、《納管全部塑料材質》、《取消購物袋厚度必須達0.06毫米限制》。
其中影響范圍最大的“擴大管制對象”一旦開始實施,屆時“藥妝、美妝、藥局”、醫療器材行、電子3c零售店、文具店、洗衣店、手搖飲料店及面包店等7大行業,將會全面禁止提供“免費”塑料袋,但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面包包裝袋、藥品包裝袋、洗衣服防塵袋都不在限制范圍內。
臺“環保署”表示,新政策2018年1月1日上路后,針對違規店家第一次會先勸導,第二次就會直接開罰1200元——0元罰鍰,而對于付費的購物用塑料袋規定,將會從原本“塑料袋必須達0.06毫米”限制,改變成“取消限制”由業者自行選擇適合厚度,同時塑料袋價格也會全權給業者自定義。“環保署”表示,塑料袋價格會回歸市場機制,希望能以價格制衡使用量,最終目的還是希望養成民眾使用環保袋的習慣。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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