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8年環境保護稅開征日期逼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環保稅稅率也相繼明確,記者統計發現,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等22個省市公布了當地具體的環保稅稅率。環保稅法規定,大氣污染物稅率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
在大氣和水污染物可選的稅率范圍內,京津冀地區采用了較高稅率,其中北京“頂格”執行采用最高稅率,環北京的河北省13個縣也采用了較高稅率。福建、江西、遼寧等10多個省份將稅率定為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其他地方則在最低標準上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云表示,相同污染在不同地區以及相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邊際社會成本是不一樣的。因此,稅率的設計會有差異。
記者點評:環保費改稅,上升到立法層面,彰顯國家對環境整治的重視與決心,促使企業更重視環保、更堅定減排降污的方向。同時,環保稅的征收也將做大環保產業蛋糕,為整個市場帶來巨大發展空間。
來源:山西日報(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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