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山西省政府日前下發《山西省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將實施差別化金融政策,“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
今年9月,由于開工手續不全等原因,山西11個累計裝機1006萬千瓦、總投資457.9億元的在建煤電項目被列入停建名單,6個累計裝機742萬千瓦、總投資317.8億元的在建煤電項目被列入緩建名單。
針對停緩建煤電項目較多的情況,山西要求停建項目確保施工現場不作業,緩建項目可選擇立即停建或建成后暫不并網發電,并對煤電企業實施差別化金融政策。
在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煤電企業結構調整、改造提升進行信貸支持的同時,《方案》提出,對未核先建、違規核準和批建不符等違規煤電項目,一律不得通過貸款、發債、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資;對緩建項目,要加強信貸風險管控,通過債權人委員會有效保護金融債權。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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