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光伏發展,國家鼓勵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分布式發電是指接入配電網運行、發電量就近消納的中小型發電設施。近日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提出,分布式發電項目可采取多能互補方式建設,鼓勵分布式發電項目安裝儲能設施,提升供電靈活性和穩定性。《通知》明確,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含個人)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進行電力交易,電網企業承擔分布式發電的電力輸送并配合有關電力交易機構組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按政府核定的標準收取“過網費”。因各地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存在階段性差別,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可采取以下其中之一或多種模式進行: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向電網企業支付“過網費”;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電網企業對代售電量按綜合售電價格,扣除“過網費”(含網損電)后將其余售電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的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電量,但國家對電網企業的度電補貼要扣減配電網區域最高電壓等級用戶對應的輸配電價。
其中,“過網費”是指電網企業為回收電網網架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并獲得合理的資產回報而收取的費用,其核算在遵循國家核定輸配電價基礎上,應考慮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雙方所占用的電網資產、電壓等級和電氣距離。分布式發電“過網費”標準按接入電壓等級和輸電及電力消納范圍分級確定。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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