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汽車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廣東、重慶、四川等10個省、直轄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汽車燈具產品,其中7批次產品不合格。
8月5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汽車燈具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廣東、重慶、四川等10個省、直轄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汽車燈具產品,其中7批次產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gb 4599-7《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gb 21259-7《汽車用氣體放電光源前照燈》、gb 17509-8《汽車及掛車轉向信號燈配光性能》、gb 4660-7《汽車用燈絲燈泡前霧燈》、gb 11554-8《機動車和掛車后霧燈配光性能》、gb 5920-8《汽車及掛車前位燈、后位燈、示廓燈和制動燈配光性能》、gb 15235-7《汽車及掛車倒車燈配光性能》、gb 23255-9《汽車晝間行駛燈配光性能》等標準的要求,對汽車燈具產品的配光性能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7批次產品配光性能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