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6年第6期)獲悉,本次監督抽檢食品533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18批次,不合格樣品115批次。
抽查樣品中,四川省隆昌外站路126號企業四川尖粬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白酒(純高粱**醉酒),生產日期為2013年11月20日,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總酯(以****計),標準為50.0±1.0%vol;≥1.50g/l,實際檢測為48.5%vol;1.20g/l,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針對發現的問題,該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核查處置,以及企業整改情況,中國食品報將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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