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在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44號)規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液態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
據了解,在此之前有消費者以瀘州老窖“涉嫌欺詐”將其告上法庭,隨后大連沙河口區****判決瀘州老窖敗訴,責令其對消費者進行“退一賠三”的賠償。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朱丹蓬表示,瀘州老窖二曲酒在市場上銷售多年,市面上有大量社會庫存,短期內全部更換標簽并不現實;另外,二曲酒給食用酒精勾兌酒披上了純糧釀造的外衣,屬于打擦邊球“低質高價”的問題,并不涉及食品安全,因此讓全部庫存下架也不現實。但是作為知名白酒企業,瀘州老窖應將此次事件作為警鐘,提高對產品管控力度以及消費者的體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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