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古滎鎮紀公廟村多名村民反映,春節前,村里給150多戶村民發放了過年福利,每戶一箱飲料,還有油、面等物品。可是,發放的飲料生產日期竟然是2017年2月10日。(2月6日《大河報》)
實際上,這并非偶然。在人們將目光聚焦在食品安全問題的當下,農村正以驚人的速度成為問題食品的“卸貨場”。過期食品翻新登場、**偽劣食品扎堆橫行,一些在大城市里幾乎無處遁形的問題食品,卻在農村市場上遍地開花。
農村市場何以**偽劣橫行?其一是農村消費水平不高,這些問題食品大多是廉價低檔的食品,價格更加“優惠”,也因此更加“**”。另一方面,許多農村消費者缺乏有關食品安全的知識,比如不大清楚或不大在意食品的保質期。同時,也缺乏**意識,承受不起**成本,即使買到了問題食品,也只能自認倒霉。
農村現在幾乎是食品安全監管的空白地帶,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滯后甚至缺位,讓不法廠商有機可乘。問題食品一般不會一下子吃死人,不法廠商更不當回事,或有意把過期食品改個日期就銷往農村以“減少”損失,或以“康帥博”之類的**偽劣食品牟取暴利。這種食品安全隱患幾乎無人把關,一些可憐的農村消費者相當于是在“慢性中毒”。
農村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有城鄉二元結構的原因,但顯然不是可以放松管理的理由。食品安全是人命關天的頭等大事,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不該有任何被遺忘的角落。唯有監管到位,農村問題食品泛濫的亂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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