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在京召開,對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本次審議稿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農藥使用、保健食品、農產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較受爭議的五大核心問題作出了部分修改。
5大變化
瓜果蔬菜禁用劇毒高毒農藥
新規
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鼓勵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
解讀
在此前的第二次審議中,有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明確全面淘汰劇毒、高毒農藥。但由于全面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尚不可行,全國人**律委員會研究提出,當前應當加強對劇毒、高毒農藥使用環節的管理,同時加快有關替代產品的研發推廣。
保健食品應標明不能代替藥物
新規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載明**成分及其含量,不得涉及****、**功能,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解讀
鑒于我國添加中藥材的保健食品較多,在前兩次審議稿針對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注冊和備案等方面作出規定的基礎上,提交三審的草案再次加強了對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管理。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食品藥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偉認為,這有利于整肅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亂象。
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擬注冊管理
新規
刪去“不得以委托、貼牌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保留“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解讀
二審稿中提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備案管理。對此,國家食藥監總局提出,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過多過濫,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遠高于國外這類企業一般只有2至3個配方的情況。為確保安全,建議實行注冊管理。
醫學食品應經監管部門注冊
新規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注冊時,應當提交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以及表明產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的材料。
解讀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簡稱醫學食品)是適用于***、腎病等患有特定**人群的特殊食品,含有各種營養成分以及在臨**的營養支持作用?,F行的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二審稿沒有對這類食品作出規定。
為保障特定**狀態人群的膳食安全,一直以來,我國對這類食品按藥品實行注冊管理,目前共批準69個腸內營養制劑的藥品批準文號。2013年,國家衛計委頒布了此類食品的國家標準,將其納入食品范疇。
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許可
新規
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批發市場應對其抽樣檢驗。
解讀
二審稿中要求,從事食品銷售,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農民出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許可。對此,三審稿結合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反饋,將“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修改為“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高毒農藥禁用時間表
◆2011年10月31日起,苯線磷、地蟲硫磷、**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硫線磷、**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種農藥停止生產。
◆2013年10月31日起,上述10種農藥停止銷售和使用。
◆殺撲磷等12種高毒農藥,擇機啟動禁用程序。
一審稿兩大變化
填補網購食品盲區
消費者網購食品受侵害,網購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平臺提供者賠償。
違法成本大幅提高
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直接吊銷許可證,并處*高為貨值金額30倍的罰款;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被開除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終身禁止從事食品檢驗工作。
二審稿四項新規
轉基因食品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示,否則*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直至吊銷許可證。
保健食品
明確保健品原料用量要求,防止廠商“忽悠”消費者。
農藥殘留
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可由公安機關給予拘留。
食用農產品
將食用農產品市場流通寫入食品安全法,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管理。
食品安全法前世今生
1952年
出版《食物成分表》,提出膳食營養素需要量推薦標準
1953年
《清涼飲食品衛生管理暫行辦法》頒布
1955年
衛生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食堂衛生管理暫行辦法》
1959年
《關于肉品衛生檢驗試行規程》頒發,在全國范圍內把肉品檢驗
納入統一規程
1960年
國務院批轉《食用染料管理辦法》,規定只允許使用5種(莧菜
紅、胭脂紅、檸檬黃、蘇丹黃、靛)合成色素
1965年
國務院批轉《食品衛生管理試行條例》
198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頒發
199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式施行
2006年
修訂食品衛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此后,將修訂食品衛生法
改為制定食品安全法
2007年
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08年
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后因“****事件”爆發,
又進行多方面修改
2009年
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高票通過,
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
2013年
*高法、*高檢發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
2013年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的
修訂草案經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14年
6月,食品安全法**大修,并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
12月,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
2015年
4月20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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