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2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15年8月30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白羽肉雞產品所適用的反補貼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商務部于2010年8月29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白羽肉雞產品征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自2010年8月30日起5年。
2015年6月23日,中國白羽肉雞產業申請對上述反補貼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繼續維持該反補貼措施。商務部審查后認為該申請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補貼稅有可能導致補貼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補貼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中國食品招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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