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溫州市中級****聯合市內鹿城、甌海、樂清、瑞安、平陽、永嘉、蒼南等法院集中宣判了18起制售偽劣藥品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25名被告人獲刑。
記者從溫州中院了解到,此次集中宣判的18起制售偽劣藥品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犯罪形式多樣,如:銷售我國為防控**傳入等特殊需要而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巴西牛副產品和印度牛肉;美容會所注射“美容針”“瘦臉針”“溶脂針”;生產銷售用豬肉制作的偽劣牛肉制品;在生產、炸制油條過程中添加過量的銨明礬;將養豬場內未經檢驗檢疫的淘汰豬**給他人;通過非正規渠道購進“**”等性保健品后再予以銷售;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用工業鹽冒充食用鹽進行銷售等。
溫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藥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也是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溫州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旨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
統計顯示,3年來,溫州兩級法院共審結該類案件602件,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954人。
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