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紹興市流通領域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系該省流通領域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的出臺,有助于進一步發揮快速檢測在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提升流通領域食用農產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管水平,讓老百姓的“菜籃子”拎得更放心。
《指導意見》共設九大項,具體分為總體要求、工作職責、計劃制定、設施設備與試劑管理、快檢人員管理、抽樣檢測管理、快檢結果處置、快檢數據管理和考核評價。適用對象包括各集中交易市場、大型商場超市、校園集中配送單位、生鮮店等市場主體。
據了解,在農批、農貿市場基礎上,《指導意見》進一步拓展了食用農產品快檢覆蓋范圍,將快檢覆蓋范圍向超市、配送企業、生鮮店延伸。目前檢測范圍包括農貿市場126家、農批市場5家、集散中心26家、配送企業3家、超市11家,更多生鮮店、配送企業等市場主體將被納入。
《指導意見》對快檢室場地、設施設備、試劑試制、快檢人員、樣品管理、現場抽樣、檢測要求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全過程規范快檢工作。快檢室應具有獨立工作場所,數量和面積應滿足快檢工作需要,應配備有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審核人員等,執行現場抽樣任務時不得少于2名具有上崗資格的人員。快檢機構應配備數字化管理系統,對食用農產品快檢過程中的采集、檢測、分析、應用等進行數字化管理,定期分析食用農產品快檢數據并形成質量分析報告報市場監管部門。
《指導意見》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應對快檢機構承接的快檢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包括制度規范、設施設備、試劑產品、人員配備、檢測程序、檢測能力、數據處理、計劃執行、技能培訓等,全面監督檢視快檢機構規范化水平。
《指導意見》規定,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可采用設置快檢信息公布專欄、電子顯示屏、二維碼等形式,公布當天食用農產品的快檢信息。食用農產品快檢結果確認陽性后,快檢機構應當立即告知被抽檢主體和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同時暫停銷售并報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或監督抽檢,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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