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8月1日開始,所有商場、超市在開架食品銷售區域必須設置足以清晰拍攝到人面部特征的監控設施.據市公安局內保局介紹,此舉將可有效防范針對食品的人為破壞、投毒等案件.
由市公安局內保局編制的《大中型商場超市治安防范規范》將于8月1日起實施.昨天上午,警方向來自全市各個大中型商業企業的相關負責人詳細介紹了《規范》內容.
記者注意到,《規范》中首次明確了"人員識別"的技防標準.據內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不少商場超市中的監控設備,往往只能拍到人的大體輪廓,無法清晰地識別人員面部特征,對于食品投毒一類惡性案件,無論從事前預防還是事后破案都存在難度.今后,按照新的《規范》,各企業必須在財務室、結算中心、倉庫、監控中心等重要部位以及出入口、垂直電梯、滾梯都要設置能清晰辨識通行和駐留人員面部特征的監控設備.此外,還特別要求,在開架食品銷售區設置的監控探頭,要能清晰辨別所有觸動了食品人員的行為特征、體貌及面部特征.
今后,各大中型商場超市將按照綠、黃、橙、紅四個等級,明確預警體系,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據介紹,如果商場要舉行大型活動,例如"××小時不停業大搶購"等等,就要提升預警等級,制定相應的整體防范措施,由商場向警方實施報告制度.目前,一般性的重點時期,如"五一"、"十一"等,各商場將實行黃色預警,在諸如奧運會、60年大慶等時段,將啟動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的狀態至今還沒發生過,按規定是要在出現了9·11恐怖襲擊這種級別的事情才會啟動."內保局民警介紹說.此外,如果在商場內發生了"詐彈"或"炸彈"、搶劫、劫持人質等事件,都要立即啟動相應的防范措施.
針對在大型活動或假期商場內可能出現人員擁擠踩踏的情況,按照標準中的規定,一旦客流明顯過多,商場必須相繼采取限制人員進入、區域隔離、引導疏散等措施.當顧客活動區人員最大聚集總量所占面積超過了70%,商場將采取限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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