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久光百貨地下超市,顧客陳先生給記者展示他買的過期牛奶以及小票。
東方網9月6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昨日下午,市民陳先生在久光地下超市購買了10盒進口牛奶后發現,其中6盒已經過期兩個月。
在與超市方交涉后,超市同意退一罰十。但過期兩月的牛奶,超市為何還在售賣?出人意料的是,超市工作人員在賠償了陳先生并拿回當天購物小票和物證后,竟強硬表示:“從來沒有發生過售賣過期牛奶的事,也沒有接到過類似投訴。”
對早報記者的正常采訪,該超市有關人員態度粗暴。對此事,早報將繼續關注。
顧客交涉一度被圍困
昨日下午1點半左右,陳先生為了去醫院探望病人,在靜安寺久光百貨地下一層的超市內,購買了10盒韓國進口的笑瞇瞇香蕉味牛奶。誰知到了醫院,才被病人尷尬地發現,這些牛奶中有6盒都已經過期。
十分郁悶的陳先生于是又回到超市,向當班的經理交涉,但對方的態度卻一下讓陳先生火冒三丈。據陳先生稱,一位姓陳的經理接待他后,將其手上6盒過期牛奶和小票一并拿走后便很快消失。
陳先生再次找到他時,見其正在辦公室電腦前操作,手上還拿著過期的牛奶。“我覺得他們不想給我解決問題,要銷毀證據。”陳先生稱,他要求去牛奶柜臺解決,就被幾個保安和工作人員團團圍住,“他們說什么也不讓我過去,估計是正在換過期的牛奶。”被激怒的陳先生奪回過期的牛奶和小票后,提出要退一罰十,對方雖然答應,但對為何會有過期牛奶一事未予回應。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