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瀘州市合江縣先灘工商所調解,村民李某和農資經營戶王某最終握手言和,李某獲賠現金2000元。
今年4月,家住合江縣先灘鎮家樂村一社的村民李某在先灘鎮民建場農資經營店王某處買了兩瓶“馬拉松”農藥,給自家種的3畝玉米苗打藥。施藥后,李某發現玉米苗出現葉黃枯萎現象,最終全部壞死。李某先后多次與王某協商未果,于近日向先灘工商所申請行政調解。
8月23日,先灘工商所行政調解人員在先灘鎮民建場王某農資經營門市組織李某與王某當場進行調解。調解人員詳細詢問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并對涉嫌農藥進行了仔細檢查,查看了農藥廠家生產許可證、批次質量檢驗報告等,最終確定農藥質量沒有問題。鑒于李某所種玉米遭受嚴重損失的事實,工商調解人員對雙方當事人都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調解,使農藥經銷商王某認識到自己未盡到指導農民正確使用農藥的義務,李某認識到自己使用農藥不當也負有一定責任。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農藥經銷商王某賠償李某現金2000元,調解取得圓滿成功。
來源: 四川新聞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