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針對鄉鎮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不完善、監管機構不到位、相關從業人員業務知識匱乏、行政執法難度大等問題,浙江省紹興市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加強鄉鎮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以確保鄉鎮基層群眾的飲食安全。
一是扎實推進食品示范創建工作。截至目前,紹興市已有76個鄉鎮(街道)完成市級食品安全示范鎮街創建工作,紹興縣、諸暨市、上虞市3個縣(市)完成示范縣創建。今年,紹興市繼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在嵊州市、新昌縣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并把示范創建工作向基層進一步推進,開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點的創建工作。
二是健全基層機構落實人員編制。為加強監管力量,及時發現隱藏的問題,紹興市建立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協管隊伍。鄉鎮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食品安全監管站,村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室,全市共有鎮街級食品安全工作專(兼)職協管員108人,村(社區)信息員1770人。今后還將繼續大力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網絡建設,初步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基礎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網絡體系。
三是加強基層監管人員和監管對象培訓。紹興市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分別對鄉鎮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開展業務知識培訓,并派員下基層對協管員、信息員進行培訓輔導,提高基層監管隊伍素質,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108個鄉鎮(街道)輪訓:農業部門舉辦109期技術培訓班,受訓人員達5075人次;質監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大培訓和檢驗能力大比武活動,全市700余家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負責人、質管員參加了培訓;工商部門舉辦食品經營人員培訓班,全市鄉鎮共計1200余人參加培訓;衛生部門組織送食品安全知識進鄉鎮活動,共培訓2488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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