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昨天從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展覽深圳巡展了解到,我市打擊瀆職侵權犯罪成效顯著,過去5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案件151件176人,今年以來已查辦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案件7件7人。
許多人都知道檢察院設有反貪局,但未必知道還設有反瀆局。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犯罪案件和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侵權犯罪案件,都由反瀆局具體負責。
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案件頻發,為此,全市檢察機關重點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瀆職侵權犯罪的打擊力度,1月至8月,已查辦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案件7件7人。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虛假指標入深戶
濫用職權被起訴
2008年七八月間,郭小文在擔任市公安局人口處副處長期間,違反招調工準遷入戶的工作規定和程序,致使不符合入戶條件的17戶35人持偽造材料入戶深圳,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秩序,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郭小文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了好處費。事發后,深圳市公安局將上述人員的深圳戶口全部注銷并予以遣回原籍。2010年11月,郭小文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刑。
案例二:
無良企業欺民工
枉法仲裁成幫兇
2008年,寶安區勞動仲裁員沈旭曾多次收受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一方的好處費,共計現金人民幣67000元;勞動仲裁員蔡景文多次收受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一方的好處費,共計現金人民幣12000元,并在有關案件仲裁過程中,不顧員工一方所提出的質疑觀點,做出枉法裁決。2010年,沈旭、蔡景文等人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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